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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此次在巴西市场中标,既是对阿特斯电站业务开发建设运营能力的肯定,也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到全球市场对太阳能的需求增长当中,坚定了阿特斯在全球拓展光伏电站业务的信心

11月2日至10日,由新疆能源监管办和新疆玖安劳动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查评组,对中电投吐鲁番二期、三期,鄯善一期、二期、三期光伏电站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现场查评。在历时9天的现场查评过程中,查评组根据新疆能源监管办关于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的要求,依照《新疆光伏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对五个项目电站安全管理、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广东省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吐鲁番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并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电网和电站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在历时9天的现场查评过程中,查评组根据新疆能源监管办关于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的要求,依照《新疆光伏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对五个项目电站安全管理、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11月2日至10日,由新疆能源监管办和新疆玖安劳动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查评组,对中电投吐鲁番二期、三期,鄯善一期、二期、三期光伏电站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现场查评。经查评组研究分析,一致认为五个光伏电站项目不存在影响电网、电站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平均得分率高于80%,同意该五个项目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现场查评电网公司不仅牟到了(自定价)丰厚存量利润,更牟到了(发改委定价)超额增量利润。

既有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开道,又有金融机构超大规模信贷额度护航,再加上地方政府官员承载GDP考核压力后的激情保驾,光伏发电产业又借到了环保经济之东风,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缺,使其不想做大都难。由于全民买单式的补贴政策既可以快速培育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又能降低企业进入光伏发电市场的风险。1)优点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

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

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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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一般的招标发包方式与阶段发包方式的比较。总结上述合作模式都是在不同的条件下,经过市场运作和检验而形成的,但合作模式不是固定不变的,上述7种合作模式都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调整,也以经过创造提出全新的合作模式,唯一的准则就是要符合各方利益的诉求,满足特定的条件。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D-B-B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而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2)缺点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都已经清晰了解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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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点: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4.平行发包(DBB)模式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1)优点业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CM单位的服务,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

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参照世行、亚行和FIDIC的这种传统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2)缺点: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经营;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风险分摊不对称等。BOOT、BOO、DBOT、BTO、TOT、BRT、BLT、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等均是标准BOT操作的不同演变方式,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权。

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大大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风险;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因而更为明智。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

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即Fast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

光伏电站的开发模式,汇总起来共有7种,每种合作模式都适合于特种的条件,各有优缺点,都是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结果,是目前市场上成熟的可操作的开发模式。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政府向借贷机构做出的承诺,将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由该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与经营。

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由于获得政府许可和支持,有时可得到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风险责任单一。2)缺点业主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建筑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出现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交付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1)优点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2)缺点: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1)优点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2)缺点: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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